度量衡法施行細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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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依度量衡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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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現行的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1條,它是依照度量衡法第60條規定所訂定的。根據度量衡法第60條,度量衡標準的計量單位依法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這表示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1條是在規範度量衡標準的計量單位的公告程序。在相關資料中,可能會有與度量衡標準計量單位公告程序相關的案例或裁判書,作為該條法條的具體適用與解釋。
- 度量衡法法規
- 第六十條條文
- 度量衡法 第 6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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