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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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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應考人於報名考試時,應填具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並檢附下列文件,以網路或通訊方式向試務機關辦理: 一、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四、其他考試報名簡章規定之文件。
  2. 2.前項報名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
  3. 3.計量技術人員考試試務,由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必要時,得委託其他政府機關(構)、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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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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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應考人於報名考試時,應填具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並檢附下列文件,以網路或通訊方式向試務機關辦理: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