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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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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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上述的法律相關條文來看,根據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6條,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的任務包括了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的審議,以及對年度預算及決算的審議,還有執行情形的考核,以及其他相關事項。這些任務都是為了監督和管理基金的運用,確保其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 舉例來說,根據法務部107年度法制事業發展報告,對於公共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要有嚴格的監督和審查制度,以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因此,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的任務就包括了對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的審議,以及對其年度預算和決算的審議,以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和有效管理。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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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