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善後處理辦法 第 4 條
快速跳轉
各機關委託代管之區域或都市排水,其設施遭受災害不適用本辦法,應另案提報委託機關處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找到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善後處理辦法第 4 條的相關資料。
- 另案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善後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