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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法 第 68 條(檢查用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自來水事業得派其穿著制服之從業人員,隨帶身分證明文件,於白晝檢查自來水用戶之用水設備,查錄用水量或收取水費,自來水用戶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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