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8 條
公營之自來水事業為法人,或政府所設事業機構,其組織由主管機關定之,並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發展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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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自來水法第8條的規定,公營的自來水事業為法人或政府設立的事業機構,其組織由主管機關定之,並且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促進事業發展。這表示公營的自來水事業需要遵守政府的規定並以企業方式運作,以推動自來水事業的發展。這條法規的依據來自於自來水法第1條、第7條、第9條、第17條、第58條以及自來水法施行細則第7條的相關內容,其中有關自來水事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都有具體的規定。此外,在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和營業章程等文件中,也會具體描述公營自來水事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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