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根據自來水法第8條的規定,公營的自來水事業為法人或政府設立的事業機構,其組織由主管機關定之,並且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促進事業發展。這表示公營的自來水事業需要遵守政府的規定並以企業方式運作,以推動自來水事業的發展。這條法規的依據來自於自來水法第1條、第7條、第9條、第17條、第58條以及自來水法施行細則第7條的相關內容,其中有關自來水事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都有具體的規定。此外,在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和營業章程等文件中,也會具體描述公營自來水事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
立法沿革 2 版
(0551104 制定)
公營之自來水事業為法人,其組織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發展事業。
(1120530 修正)
公營之自來水事業為法人,或政府所設事業機構,其組織由主管機關定之,並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發展事業。
立法理由一、目前全國四個自來水事業之組織,僅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係依公司法規定成立之私法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則同屬地方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授權制定組織自治條例所設之公營公用事業機構,並非法人組織。 二、因應上述實務現況,爰修正公營自來水事業之組織型態,並將組織修正為由主管機關訂定。
- 業名詞
- 法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公營之自來水事業為法人,其組織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應以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發展事業。
一、目前全國四個自來水事業之組織,僅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係依公司法規定成立之私法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則同屬地方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授權制定組織自治條例所設之公營公用事業機構,並非法人組織。 二、因應上述實務現況,爰修正公營自來水事業之組織型態,並將組織修正為由主管機關訂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