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 第 92 條(勒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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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自來水法第 92 條,主管機關如果發現違反該法第四十七條的情況,可以勒令改正或強制拆除。例如,如果某個地方未經自來水事業許可,卻私自接水管,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此條款勒令改正或強制拆除。
立法沿革 1 版
(0551104 制定)
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反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之情事,得勒令改正或強制拆除。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四十七條條文
- 自來水法 第 47 條條文
(0551104 制定)
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反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之情事,得勒令改正或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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