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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 3-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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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十二條之二
有關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
徵收
、締結土地受限補償
行政契約
及發放補償金,中央
主管機關
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相關
法人
、團體或
委辦
地方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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