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營業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供水區域。 二、供水期間。 三、供水條件。 四、用戶用水類別及其定義。 五、用戶用水設備之裝設及維護。 六、用戶用水事項之申請程序。 七、水費與其他費用之計算方法及收費方式。 八、竊水與違章用水之檢查及處理。 九、其他有關事項。
  2. 前項營業章程經主管機關准後,應於實施前十日張貼於營業處所,並公開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新聞紙。修正時,亦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