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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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五項規定供水單位之不得供水情形,指開發行為未經核定用水計畫之用水量或修正用水計畫新增之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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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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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五項條文
- 核定名詞
- 水利法 第 54-3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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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