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本部與其他機關或人民合資經營之公司,本部股份在百分之五十以下者,其代表本部股份之董事、監察人遴選事項,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回 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部與其他機關或人民合資經營之公司,本部股份在百分之五十以下者,其代表本部股份之董事、監察人遴選事項,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