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32

快速跳轉

各機構約聘及約僱人員,其離職及給與有關事項依下列之規定: 一、定期契約期滿者,應即解聘僱,不發給任何離職給與。 二、不定期契約符合本辦法或勞基法退休條件者,得比照本辦法或依勞基法勞退條例有關規定辦理退休。但約聘人員有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不予受理。 三、因各機構原因提前解約者,得比照本辦法或依勞基法勞退條例有關規定辦理。但約聘人員有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不予受理。 四、在職病故或意外死亡者,比照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五、因公或職業災害死亡者,比照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六、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者,比照第二十一條規定予以治療或補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32 條規定:「各機構約聘及約僱人員,其離職及給與有關事項依下列之規定: 一、定期契約期滿者,應即解聘僱,不發給…」(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 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