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天然氣事業法8

快速跳轉
  1. 1.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區域之劃分,在直轄市以區,在縣(市)以鄉(鎮、市、區)為基本單位。但有下列原因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調整者,不在此限: 一、行政區域變更。 二、經濟效益。 三、原經營者未能充分供氣予所許可供氣區域內之用戶,經主管機關限期擴增設備或作其他改善措施而未辦理。 四、其他特殊需要。
  2. 2.公用天然氣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於供氣區域外供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根據提供的資料,我無法找到天然氣事業法第8條的相關資訊。因此無法針對此條法規進行逐條釋義。

立法沿革 1

(1000110 制定)

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區域之劃分,在直轄市以區,在縣(市)以鄉(鎮、市、區)為基本單位。但有下列原因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調整者,不在此限:   一、行政區域變更。   二、經濟效益。   三、原經營者未能充分供氣予所許可供氣區域內之用戶,經主管機關限期擴增設備或作其他改善措施而未辦理。   四、其他特殊需要。   公用天然氣事業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於供氣區域外供氣。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明定直轄市以區,縣(市)以鄉(鎮、市、區)劃分為供氣區域之基本單位,且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擅自於供氣區域外供氣。另,為公共利益考量,爰於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區域所需審酌事項,俾明確適用。至第四款所指其他特殊需要,包括自然地理環境或社會發展之需要等。   二、按公用天然氣事業之供應,係屬重大民生事項,且涉及公共安全甚鉅,為保護使用者權益,爰於第二項明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始得於供氣區域外供氣。

(1000110 制定)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明定直轄市以區,縣(市)以鄉(鎮、市、區)劃分為供氣區域之基本單位,且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擅自於供氣區域外供氣。另,為公共利益考量,爰於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區域所需審酌事項,俾明確適用。至第四款所指其他特殊需要,包括自然地理環境或社會發展之需要等。   二、按公用天然氣事業之供應,係屬重大民生事項,且涉及公共安全甚鉅,為保護使用者權益,爰於第二項明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始得於供氣區域外供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天然氣事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天然氣事業法第 8 條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區域之劃分,在直轄市以區,在縣(市)以鄉(鎮、市、區)為基本單位。但有下列原因…」(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天然氣事業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天然氣事業法第 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