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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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對用戶裝置表內管之計費,應依據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以分離至表內管作業之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設備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及合理分攤之一般共同成本,加計合理利潤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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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第6條,事業對用戶裝置表內管的計費應根據會計處理準則規定,以分離至表內管作業的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設備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及合理分攤之一般共同成本,加計合理利潤計算。 參考資料: 根據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對表內管的成本計算應包括原料成本、人事成本、設備折舊費用等,並且需進行合理分攤。此外,還應考慮其他相關支出和合理的利潤率。例如,對於公用天然氣事業中的表內管設備,應根據會計處理準則計算各項成本,並在此基礎上加計合理利潤。 這條法條的目的在於確保對用戶裝置表內管的計費是合理並且公平的,並且考慮了各種成本因素和利潤率,以維護公平交易秩序。
-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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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