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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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然氣生產、進口事業依下列災害或緊急事故之規模,分為甲、乙、丙三種等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甲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七人以上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影響輸儲設備無法正常供氣,三十分鐘內無法恢復供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乙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五人以上,未達七人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影響輸儲設備無法正常供氣,三十分鐘內能恢復供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丙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未達五人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未影響輸儲設備正常供氣。
- 2.公用天然氣事業依下列災害或緊急事故規模,分為甲、乙、丙三種等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甲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七人以上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五百戶以上供氣戶數停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乙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五人以上,未達七人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三百戶以上未達五百戶供氣戶數停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丙級: (一)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未達五人傷亡、失蹤。 (二)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二十戶以上,未達三百戶供氣戶數停氣。 (三)各類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供氣戶數停氣,雖未達二十戶,但已達八小時無法恢復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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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第 3 條,天然氣生產、進口事業和公用天然氣事業都依據不同情況,分為甲、乙、丙三種等級。其中甲級表示嚴重的災害或緊急事故,乙級是中等程度,丙級則是較輕微的情況。 這個法規是為了釐清天然氣事業遇到災害或緊急事故時應該如何分級及處理。舉例來說,如果造成七人以上的傷亡或失蹤,而且輸儲設備無法在三十分鐘內正常供氣,這樣的情況被分為甲級。另外,如果導致五人以上未達七人的傷亡或失蹤,但輸儲設備能在三十分鐘內恢復供氣,則為乙級。最後,如果只造成一人以上未達五人的傷亡或失蹤,且輸儲設備未受影響,則為丙級。 對於公用天然氣事業,甲、乙、丙三種等級的情況分類也是根據供氣戶數來進行的。例如,如果一起災害或緊急事故造成五百戶以上供氣戶數停氣,就會被歸類為甲級。而如果造成五人以上未達七人的傷亡或失蹤,且停氣的戶數在三百到五百之間,則被視為乙級。最後,如果只造成一人以上未達五人的傷亡或失蹤,且停氣戶數達到二十戶以上未達三百戶,或者有供氣戶數在八小時內無法恢復供氣的情況,就是丙級。 我所使用的參考資料為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第 3 條本身,並根據法條中具體的內容進行釋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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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