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鍋爐應設置飼水裝置,於鍋爐水連續蒸發量設計最大值範圍內,防止鍋爐損傷。飼水裝置應有備援裝置,並能在設備異常、爐內水位或供水流量明顯下降時供水。
  2. 鍋爐應設置排水裝置,防止爐內水質、酸鹼值異常而損傷鍋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