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準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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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當主管機關執行查核業務後,發現受查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有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時,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這表示主管機關有責任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設置者進行查核,並且發現違反法條時,有相應的處理程序。 範例:例如,如果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在設置過程中違反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規定的適用条件,主管機關就應根據相關法令規定對其進行處理,確保法規得以有效執行。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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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