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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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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
第 4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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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關於競爭之行為,優先適用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且不牴觸本法立法意旨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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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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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限制競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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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不公平競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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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調查及裁處程序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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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損害賠償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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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罰則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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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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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事業關於📌市場競爭之行為』,優先適用本法之規定。Exc「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例如民法、消保法、智財法)」&「不牴觸📌本法立法意旨(本法第1條)」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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