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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所稱獨占,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2. 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前項規定之情形者,視為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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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17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獨占(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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