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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設施經營者應定期檢討監測區內各種狀況,並於必要時採取適當輻射防護措施、安全規定及調整監測區之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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