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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設施經營者應依本準則於其輻射防護計畫內擬訂輻射工作場所之劃分、管制及輻射監測,報請主管機關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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