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 第 25 條(書面保證書應載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
- 前項保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商品或服務之名稱、種類、數量,其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其製造號碼或批號。 二、保證之內容。 三、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 四、製造商之名稱、地址。 五、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 六、交易日期。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wei1217
7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6 條(品質之保證)
企業經營者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具書面保證書者,仍應就其保證之品質負責。(口頭保證也算)

crab30
2 years ago
警察類科
施行細則第26 條
企業經營者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具書面保證書者,仍應就其保證之品質負責。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一、名稱、種類、數量、製碼&批號🔢
二、保證內容📑✍️
三、起算方式&名稱🅾️
四、製造商名&地址🗺️
五、經銷商名&地址🗺️
六、交易日期📆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