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 第 48 條(消費法庭)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得設立消費專庭或指定專人審理消費訴訟事件。
- 法院為企業經營者敗訴之判決時,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消費者保護法 第48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