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34.04.29制定)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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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統一管理全國公路運輸、工程及其有關業務,設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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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上述的法規來看,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第1條確立了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設立目的,即統一管理全國公路運輸、工程及其相關業務。根據法條的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主要職責是對全國的公路運輸和工程進行統一管理。這項條文的參考資料是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本身,而相關的範例可以是該機構在實際工作中統一管理全國公路運輸和工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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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