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組織通則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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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監理所設六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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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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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01225 制定)
各區監理所設六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立法理由各區監理所依掌理業務性質﹐分設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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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25 制定)
各區監理所依掌理業務性質﹐分設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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