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疏濬工程、港域清理、水下勘查、沈船與海底物打撈及海底工程查驗事項。 二、港埠工程設施工程設計、審核、發包及施工事項。 三、港埠工程設施養護事宜。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過港隧道管理維護等事項。 六、其他有關處務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