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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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運務段設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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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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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30518 制定)
各運務段設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一、各運務段政風室所置人員職稱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第十六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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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518 制定)
一、各運務段政風室所置人員職稱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第十六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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