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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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辦理電子計算機操作,提高管理及營運有關資訊之建立運用及供應事項,得設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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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30518 制定)
本局為辦理電子計算機操作,提高管理及營運有關資訊之建立運用及供應事項,得設資訊中心。
立法理由一、資訊中心之設置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第七條規定。 三、原編制四十三人,精簡為三十六人,計精簡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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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518 制定)
一、資訊中心之設置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第七條規定。 三、原編制四十三人,精簡為三十六人,計精簡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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