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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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公司成立,得由交通部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資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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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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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80612 制定)
機場公司成立,得由交通部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資產投資。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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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0612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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