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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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公司成立當年度創業預算,依預算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該創業預算並應於公司成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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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80612 制定)
機場公司成立當年度創業預算,依預算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該創業預算並應於公司成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 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條文
- 預算法 第 85 條條文
(0980612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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