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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 第 5 條

本公司各職稱之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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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交通部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第 5 條,該公司各職稱的員額需依照編制表所定。此為遵循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的規定,進行人事安排。 參考資料: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 4 條 規定了交通事業人員的資位分為業務類和技術類,薪給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此為針對不同類別的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所做的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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