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訂定並定期檢討行車所須遵循之運轉、安全及辦理客運與貨運運輸業務作業程序規章,交通部鐵道局於必要時,得請鐵路機構提供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