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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 78 條

  1. 1.本法所定之罰鍰,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之。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2. 2.依本法所為汽車、電車牌照之吊扣或吊銷處分,不因處分後該汽車或電車 所有權移轉、租賃他人或租賃關終止而免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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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公路法第 78 條規定罰鍰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限期未繳即移送強制執行,牌照吊扣吊銷處分綁定車輛,不因過戶或租賃而免除。

Q · 公路法罰單一直不繳,最後會被強制執行嗎?

依公路法第 78 條,罰鍰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處罰,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仍未繳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可查扣存款、薪資、財產,不必再經法院判決。另外牌照吊扣或吊銷處分綁定在車輛與牌照本身,不因事後過戶、出租或解除租約而免除執行,等於處分會跟著車一起到下一個接手的人手上。

白話解讀

一張公路法的罰單,繳不繳其實不是你說了算。這條把兩件事釘死了。第一,罰鍰是公路主管機關開的,你限期不繳,它直接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等於你的銀行存款、薪水、財產都可能被查扣,不必再經過法院判決那一關。第二,也是更多人栽跟頭的地方:如果你的車牌被吊扣或吊銷,你想用「把車賣掉」「改租給別人」「解除租約」來甩掉這個處分,門都沒有。處分是綁在「這台車、這個牌照」身上,不是綁在所有權人身上。換句話說,你買了一台正在被吊扣牌照的中古車或計程車,那個處分會跟著車一起到你手上,過戶不會幫你洗白。

法律定性

公路法第 78 條為公路行政罰的執行性規範,確立兩項效力:其一,公路罰鍰經限期屆期未繳即移送行政強制執行;其二,汽車、電車牌照之吊扣或吊銷處分對物而非對人,不因所有權移轉、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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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路法罰鍰不繳會怎樣?

限期屆滿未繳就移送強制執行,可查扣存款、薪資、財產,不必經法院判決。

Q2牌照被吊扣的車賣掉處分就沒了嗎?

不會。吊扣吊銷處分綁定車輛,過戶後新車主仍受處分拘束。

Q3買到牌照被吊扣的中古車怎麼辦?

處分對你照樣執行,只能回頭向出賣人主張瑕疵擔保解約或求償。

Q4把車租出去承租人被吊銷牌照,車主終止租約能免除嗎?

不能。租賃關係終止不影響處分執行。

Q5行政強制執行和法院民事執行差在哪?

行政執行不必先經訴訟判決,限期不繳直接移送行政執行分署。

Q6公路法罰鍰繳納期限多久?

依個案處分書記載之限期,屆期未繳即移送,務必看清楚通知日期。

Q7不服公路法罰鍰可以救濟嗎?

可在收受處分後 30 日內提訴願,逾期救濟管道就關閉。

Q8移送強制執行後還會多付費用嗎?

會多出執行必要費用,所以即使要繳也要趕在移送前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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