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貨運業者對已承運之貨物,在路阻之處如無電訊可資通知或情形急迫不及通知託運人,或所運係屬零擔貨物時,貨運業者應斟酌情形為必要之處置。貨運業者如確知運輸路線在短期內恢復時,得候恢復通車後繼續運送。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2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