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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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公路兩旁之建築物,不得妨礙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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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專用公路管理規則第 20 條規定了專用公路兩旁的建築物不得妨礙行車安全。根據司法院判決書中的法條逐條釋義,該項規則是為了保障專用公路上的行車安全而設立的。例如,如違反此規定,可能會影響交通的流暢度,甚至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在實際例子中,如果有建築物違反此規定,導致專用公路的行車安全受到威脅,相關當事人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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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