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1 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按鳴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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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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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Q · 半夜被喇叭吵,可以檢舉嗎?
可以,按喇叭違規可檢舉,罰三百到六百元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1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如在禁鳴路段、深夜長按擾鄰)或喇叭改裝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蒐證後可向警政署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提交,亦可同時依噪音管制法向環保局檢舉。
深度解讀
凌晨三點,你被窗外一聲長按喇叭驚醒。你憤怒地翻身,心想「這種人怎麼不去死」,然後繼續躺回去。大多數人的反應到此為止。但你其實有一張牌可以打:那聲喇叭如果不符合規定,按的人正在違法。本條規範兩種情況:第一,在不該按喇叭的地方按(醫院、學校前、禁鳴喇叭路段);第二,喇叭改裝過,音量超過法定上限。罰鍰三百到六百,金額不大,但重點從來不是罰多少。重點是:這件事「有法可管」。當你知道這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你的處理方式會完全不同。你可以報案,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給警察,而不只是在心裡罵那個人。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4 版
- 罰鍰名詞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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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