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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41 條

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未經公路主管機關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道路;其經許可者,不得超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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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興修房屋或工程要使用道路,必須事先向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許可施工,業主與包商都可能被連帶處罰並命令停工。

Q · 蓋房子、做裝潢占用人行道或馬路,需要先申請許可嗎?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1條,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要使用道路,必須事先向公路主管機關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申請許可;已取得許可者也不得超出許可的範圍、時段與項目。未經許可施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可裁罰並命令停工,業主作為定作人也可能被連帶追責。

白話解讀

蓋房子、做大型裝潢、搭施工鷹架,這些工程幾乎一定會用到馬路或人行道。你以為這是承包商的事,他們會搞定。但這條告訴你一件多數屋主不知道的事:使用道路必須事先向公路主管機關(公路段)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申請許可,沒有申請就動手,違規責任不只在施工的人,業主(也就是你)同樣可能被連帶處罰。罰則在處罰條例第 82 條,並會被命令立即停工。更關鍵的是:未經許可的施工如果造成路人或車輛損傷,本條會被引用為「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業主和包商可能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我以為包商會處理」這句話在法庭上沒有用,法院會問你有沒有確認許可文件。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1條是工程使用道路的事前許可規範: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要使用道路(含人行道、車道),必須先向公路主管機關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取得許可,且不得超出許可限制。本條常被引為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的依據,連結至工程衍生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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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蓋房子真的要為了用一下人行道去申請許可嗎?

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1條與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都明文要求道路使用要事先許可,地方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通常設有便民窗口和線上申請系統,費用依時段和占用面積計算,多數小型工程一兩天可核准。建議業主在合約裡要求包商代辦並提供副本,確認程序合法又不用自己跑公部門。

Q2如果包商沒申請許可但我不知情,我也要負責嗎?

可能要。民法第189條規定定作人對工作損害的責任,業主有監督義務。如果完全沒問過、沒看過任何文件,法院會傾向認定業主也有過失。實務上,在簽約前向包商索取道路使用許可申請書範本或過往案件的許可影本,這個動作就是已盡注意義務的書面證據,未來訴訟時是護身符。

Q3拿到許可後可以加班趕工嗎?

不行,除非許可的時段範圍包含夜間。本條第二段明確規定經許可者不得超出限制,超出時段、範圍或項目都視同沒有許可。實務上建議申請時就把可能加班、擴大範圍的時段一次寫進去,事後變更要重新申請,耗時又增加成本。

Q4工程占用人行道要申請許可嗎?

要。本條的判準是有沒有實際使用道路,不是工程大小,占用人行道或車道都要先申請許可。

Q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1條是什麼?

是工程使用道路的事前許可規範: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要用道路必須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且不得超出限制。

Q6什麼叫超出許可限制?

許可會註明可使用的範圍、時段與安全措施,超出時段、範圍或施工項目即視同沒有許可。

Q7工程使用道路許可跟挖掘道路許可差在哪?

第141條管興修房屋或工程使用道路,第143條管挖掘道路且須另知會當地相關單位,兩者程序與審查重點不同。

Q8道路使用許可怎麼申請?

確認主管機關(公路或市區道路)→ 備齊範圍/時段/交通維持計畫 → 線上或臨櫃申請 → 核准後依限施工。

Q9沒申請許可被開罰怎麼辦?

先確認自己是否為實際使用道路的人,30天內向裁罰機關提交通異議;若業主被罰而實際違規是包商,可行使內部求償權。

Q10業主怎麼自保避免被連帶追責?

合約明訂許可由施工方代辦並提供副本,開工前索取許可影本並拍照存檔,作為已盡注意義務的書面證據。

Q11施工占用道路撞傷路人要賠多少?

依實際損害(醫療費、修復費、薪資損失)加精神慰撫金計算,業主與包商可能依民法第184、189條負連帶賠償。

Q12道安規則141 vs 處罰條例82條差在哪?

141條是行為規範(要先申請許可),82條是罰則(未經許可使用道路的裁罰與停工依據),兩者搭配適用。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第140條第141條第143條
適用行為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妨礙交通物品等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使用道路挖掘道路
是否需事先許可原則禁止(負面清單)須事先許可須事先申請並知會相關單位
主管機關公路/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公路/市區道路主管機關(並知會當地相關單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道路法 第32条(道路の占用の許可)
🇰🇷 韓國도로법 제61조(도로의 점용 허가)
🇨🇳 中國公路法(占用、挖掘公路須經許可;具體條次依現行版本查證)
🇩🇪 德國§ 8 FStrG/各邦道路法之 Sondernutzungserlaubnis(道路特別使用許可)
🇫🇷 法國Code de la voirie routière, art. L113-2(permission de voirie)
🇺🇸 美國各州/市自治條例之 right-of-way encroachment permit(無聯邦統一條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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