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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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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規定,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片、演戲、運動等活動,須先經警察機關許可,否則可被制止並開罰。

Q · 在馬路上辦活動需要申請許可嗎?

要。占用道路辦活動須先經警察機關許可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如辦桌流水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行為,都必須事先經警察機關許可。判準是「是否使用到道路」這個事實,與活動是公辦或私辦無關。未經許可被檢舉或發生事故時,警方可當場制止並開罰,主辦方的事故責任也會被放大。

白話解讀

宮廟遶境、攝影團體在馬路上拍 MV、社區辦運動會、晚輩出嫁在街口擺流水席、宗教遊行、街頭快閃舞蹈、競選造勢,這些充滿台灣味的活動全部被這條一句話蓋住: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舉行。重點不在「禁止」這些活動,而在於「先申請許可」這個程序。多數人辦活動的第一步是訂日期、找廠商、發通知,從來不是去警察分局填一張申請書。但只要你選的地點是「道路」,沒申請就辦,被檢舉到時警方可以當場制止活動並開罰,主辦單位罰鍰加上補申請流程,可能讓一場精心準備的活動瞬間泡湯。更深層的影響在事故責任:未經許可的活動如果發生意外,主辦單位的法律風險會被放大。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是道路非通行用途的事前許可規範:凡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行為,均須先取得警察機關許可。其核心在於道路的本質功能是通行,任何非通行的集體使用都須先通過警察的安全審查與交通管制評估。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家辦喜事擺流水席真的要申請許可嗎?

嚴格上要。本條的擺設筵席就包括婚喪喜慶的辦桌活動,只要占用到道路(巷道、車道、人行道)就適用。實務上小型短時間多為勸導,但只要鄰居檢舉或發生事故就會被處罰。建議向里長或警察分局口頭報備並提供時段地點,警方會評估是否需要正式申請或交通管制。

Q2宮廟遶境經過幾條路要怎麼申請?

向起點所在地的警察分局申請道路使用許可,附上路線圖、時段、預估人數、安全措施。涉及跨區由分局協調其他轄區。每年固定舉辦的遶境建議提早三個月遞件,避免接近活動時警力不足無法核准。

Q3街頭拍 YouTube 影片也要許可嗎?

看規模。一個人或小團體拿手機拍且不影響通行通常不算;但有明顯拍攝設備或多人協作就會被認定屬本條範圍。頻道規模較大的創作者建議事先向轄區分局報備,遇臨檢可直接出示報備紀錄,避免影片被中斷或設備被沒收。

Q4道路上辦活動要申請許可嗎?

要。在道路辦賽會、擺設筵席、拍片、演戲、運動等都須先經警察機關許可,判準是是否使用到道路。

Q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是什麼?

道路非通行用途的事前許可規範,要求道路活動先過警察安全審查這一關。

Q6什麼活動算本條的賽會或類似行為?

競賽、辦桌、拍片、演戲、運動會,乃至街頭快閃、直播集結等占用道路的集體活動都可能涵蓋。

Q7本條和第 141 條差在哪?

第 142 條管道路上的活動由警察機關許可,第 141 條管工程使用道路由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許可。

Q8道路使用許可怎麼申請?

備齊路線圖、時段、人數、安全措施,向起點所在地警察分局遞件,跨區由分局協調。

Q9辦桌占用巷道怎麼處理才不會被罰?

向里長或警察分局報備時段地點,由警方評估是否須正式申請或交通管制。

Q10未經許可被開罰要繳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處罰鍰,並可命停止活動與補申請,具體金額依裁罰機關認定。

Q11活動許可要提前多久申請?

建議提早三個月遞件,固定舉辦的遶境宜建立年度標準流程,避免警力不足無法核准。

Q12第 142 條和集會遊行法哪個適用?

可能同時適用。第 142 條管道路使用,集會遊行法管表現自由的集體行使,造勢遊行常雙重認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his_articlearticle_141assembly_law
管制對象道路上的賽會/筵席/拍片/演戲/運動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使用道路集會遊行的表現自由行使
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警察機關
核心目的道路非通行用途安全審查工程占用道路的施工安全保障與限制集會遊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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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對象
道路上的賽會/筵席/拍片/演戲/運動
主管機關
警察機關
核心目的
道路非通行用途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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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對象
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使用道路
主管機關
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核心目的
工程占用道路的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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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對象
集會遊行的表現自由行使
主管機關
警察機關
核心目的
保障與限制集會遊行自由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道路交通法 第77条(道路使用許可:祭礼・撮影・工事等は警察署長の許可が必要)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及城市道路占用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须经许可)
德國Straßenverkehrs-Ordnung (StVO) § 29(übermäßige Straßenbenutzung / Veranstaltungen, Erlaubnispflicht)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pouvoir de police du maire)+ autorisation d'occupation du domaine public
美國因州/市而異(local street use / special event permit ordinances,無聯邦統一條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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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規定:「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