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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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20條,根據法條內容來分析,若檢驗機構出現以下情事之一,交通部應該廢止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許可:一、偽造或變造檢驗紀錄文件。二、不按規定核發檢驗合格證明書或是核發不實的情況。另外,如果檢驗機構不按照規定核發的檢驗合格證明書是無效的,經過廢止檢驗許可的檢驗機構,在三年內都不能再次申請檢驗許可。 舉例來說,根據交通部公告的資料,某檢驗機構被發現偽造檢驗紀錄文件,或是核發不實的檢驗合格證明書,交通部即可依照法規廢止該機構的檢驗許可。另外,若有檢驗機構在被廢止檢驗許可後三年內再次申請檢驗許可,根據法規是不得被允許的。
- 廢止名詞
- 變造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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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