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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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六條的規定,投保義務人在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前,必須先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法尚未結案的罰鍰。不過,在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檢驗。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投保義務人在辦理車輛相關手續前先清償未結案的罰鍰,以符合法律要求。 參考資料來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六條的相關規定及立法精神。
- 義務人名詞
- 罰鍰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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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