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繳納各費,均由電信機構給予收據,如有遺失,概不補發。有無繳費以電信機構紀錄為準。
根據第93條規定,用戶繳納各費時,由電信機構提供收據,一旦遺失就不會再次補發。因此,繳費的有無需以電信機構的紀錄為準。這意味著如果用戶無法提供繳費收據,電信機構的相關紀錄將成為最重要的證明。這條規定保障了電信機構在繳費事宜上的權益,同時也提醒用戶保留好自己的繳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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