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 3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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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處分之。 一、違反第二十三條未按申請設立目的推行業務,擅自架設播放系統作其他用途者。 二、違反第二十四條插播與主臺發射信號不同之節目及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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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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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條文
- 第二十三條條文
- 第二十四條條文
-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 23 條條文
-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 24 條條文
- 廣播電視法 第 45-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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