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制器材之製造、販賣、裝設、修理、持有、進口及出口,均依本規則辦理。
根據《電信管制器材管理規則》第2條的規定,所有涉及電信管制器材的製造、販賣、裝設、修理、持有、進口及出口等行為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則。並且根據該規定,需遵守相關法規許,否則可能涉及相應的罰款和行政處罰。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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