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主管機關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公告無線電頻率核配之事項,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核配方式、程序及條件。 二、申請流程及相關應公告、公開或通知申請人之事項。 三、申請人申請資格喪失之情事。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