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其業務由航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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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航業法第2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其業務由航政機關辦理。航業法第2條規定了本法的主管機關和業務辦理機關,其中交通部是本法的主管機關,航政機關則負責辦理相關業務。舉例來說,如果有公司要經營船舶運送業,必須向交通部申請核准;而實際的業務執行和管理則由航政機關負責。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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