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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 第 4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丈量之申請、丈量、總噸位與淨噸位之計算、船舶噸位證書之發、換(補)發、廢止撤銷或繳銷、丈量費與證書費之收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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