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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船舶,不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法令另有規定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增懸非中華民國國旗: 一、停泊外國港口遇該國國慶或紀念日。 二、其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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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船舶法第7條,中華民國船舶不得懸掛非中華民國國旗,但有特殊情況時可以增懸非中華民國國旗。例如在停泊外國港口遇該國國慶或紀念日時,或者在其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的情況下。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尊重外國國慶和紀念日、以及表示對其他國家的友好和敬意。這也符合船舶法對船舶懸掛國旗的特殊情況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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