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 8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鍋爐艙風口緣圍、煙囪或機艙通風筒緣圍位於乾舷甲板或艛甲板暴露部位上者,應在甲板上具有合理而實用之高度,鍋爐艙風口緣圍之開口處並應裝置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之堅實氣候密蓋,永久固著於適當位置。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鍋爐艙風口緣圍、煙囪或機艙通風筒緣圍位於乾舷甲板或艛甲板暴露部位上者,應在甲板上具有合理而實用之高度,鍋爐艙風口緣圍之開口處並應裝置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之堅實氣候密蓋,永久固著於適當位置。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