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水翼船申請建造中特別檢查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送請航政機關審核,未經核可不得施工建造: 一、主要規範說明書。 二、營運計畫書。 三、主要藍圖及計算書。 四、其他必要之資料及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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