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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用詞,釋義如左: 一、水翼船:指裝設有水翼,航行時可賴水翼所產生之提昇力,使船身自水面昇起而行駛之特種船舶。 二、水翼客船:指搭載乘客超過十二人之水翼船。 三、水翼客船:指不屬於水翼客船之其他水翼船。 四、靠泊站:指水翼船在正常航行情況下所停靠之任一港口碼頭。 五、避難站:指在緊急情況下,水翼船得以靠泊供乘客船員安全登陸,並可將其疏運至安全地點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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